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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2日 04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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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2日,西藏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反馈反映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举报15件。涉及我市5个县区,分别为卡若区10件、边坝县1件、类乌齐县1件、经开区1件、芒康县2件;涉及噪声污染类型2个,涉及生态破坏类型4个,涉及大气污染类型5个,涉及水污染类型3个,涉及垃圾污染类型1个,涉及扬尘污染类型4个,其他类型1个,其中涉及水、大气、垃圾污染等同类型4个,涉及扬尘污染、生态破坏等同类型1个。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起(其中1起不属实),剩余12起已明确责任单位,并按相关程序,正在积极推进办理。
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
督 察 公 告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开展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23年9月8日至9月27日对昌都市开展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受理范围:受理昌都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昌都市处理。
督察期间,督察组设专门电话:0895-4848387,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昌都市A003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电话时间:每日9:00至21:0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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