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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2020年09月16日 11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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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西藏成功实践综述之二

西藏日报记者 王菲

今年5月1日,《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区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提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省份,开启了新时代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族干部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团结,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西藏作为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主要体现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国家统一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地方,有藏、汉、回等45个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1.83%。在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相互交融、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守卫和建设着祖国西南边陲这块辽阔美丽的疆土,创造了西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历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在祖国大家庭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

自治区党委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

2019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697.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9年的1.74亿元增长了约205.8倍,经济总量实现了巨大飞跃。2019年,西藏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0.6岁,学生人均“三包”补助标准从3720元提高到4200元,全区62.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已达标摘帽,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各项成就有目共睹。今天的西藏,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星空为幕,山川为景,气势恢宏,震撼心灵。在拉萨河南岸的宝瓶山脚下,《文成公主》藏文化大型史诗剧已经演了8年。观众络绎不绝,他们循着公主的足迹,聆听汉藏和美的动人史诗。

千百年来,这样的佳话在雪域高原代代相传,并不断续写新的篇章。今天,不少在西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后代,形象地自称“藏二代”甚至“藏三代”,他们将西藏当故乡。

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孙国新年事已高,回到成都养老,然而,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强钦村村民依旧想念他。孙国新是一位下乡知青,1976年从内地来到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强钦村。在强钦村期间,孙国新吃苦耐劳、艰苦朴素,与藏族乡亲们在共同劳动中结下了深厚的感情。离开强钦村后,孙国新心系强钦,为“家乡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燃眉之急。

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了56个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家庭,这是我区开展首届“民族团结模范家庭”评选工作。在此次评选中,西藏地勘局第六地质大队的张卫家庭获此殊荣。“我与妻子旺姆在工作生活中相互扶持,携手走过了15年的幸福时光。平日里,我向妻子学习藏语,每到逢年过节,我们俩都会买上牛肉酥油去看望藏族孤寡老人。”这个40岁出头的四川汉子说。

“我的家乡在西藏阿里,以前很少有机会走出去。如今在经济发达的地方学习,老师对我们都很好,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学习,争取成为有用之才。”来自阿里地区现就读于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的学生大次仁说。

2012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每年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02个、模范个人1207名。2016年以来,申报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9家、“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6处,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10家,涌现出了以拉萨市河坝林社区、日喀则市江洛康萨居委会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

创建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近年来,我区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申报命名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全国及省区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方式树立典型,形成了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鲜明时代特色。

新时期,新征程。2020年1月11日16时12分,拉萨,西藏人民会堂,在代表们热烈持久的掌声中,《条例》全票通过。无疑,这是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又一座里程碑。

“‘模范区’创建表明此项立法不仅仅是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简单总结,不仅仅是充分肯定我区现有做法和显著成果,而且要通过地方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和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向更高的台阶,充分体现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彰显立法前瞻性。”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处处长尼玛卓嘎表示。

《条例》共分为8章48条,涵盖了创建活动的方方面面,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全过程的共识,明确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那曲市委书记敖刘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那曲以施行《条例》为契机,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目标,将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各族群众心中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钢铁长城。

《条例》明确了每年9月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每3年举行一次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表彰活动等,提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居、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并组织开展模范地(市)、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模范村居、模范社区、模范单位的创建。

退休老干部达娃认为,随着《条例》的广泛深入实施,交往交流交融机制逐步完善,必将促进我区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不断铺展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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