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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告

2022年08月01日 0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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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第二季度昌都市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空气质量: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2022第二季度共计监测91,有效监测天数91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的天数为27天,达到二级()的天数为64天,无轻度、中度、重度以及严重污染,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全市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

1.地表水

昌都市地表水国控11经监测结果分析,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水质总体优良,保持在Ⅰ~Ⅲ类,无类及类水质。

2.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地级水源地2个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其中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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