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昌都市环境质量公告
2021年09月25日 03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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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8月昌都市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空气质量: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2021年8月共计监测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的天数为30天,达到二级(良)的天数为1天,无轻度、中度、重度以及严重污染,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全市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
1.地表水
昌都市地表水国控11个点。经监测结果分析,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水质总体优良,保持在Ⅰ~Ⅲ类,无Ⅳ类及Ⅴ类水质。
2.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地级水源地2个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
根据《昌都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8月我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经监测数据显示:
Ⅰ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人民医院点位)昼间区域噪声平均值17.98dB(A),夜间区域噪声平均值17.13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气象局点位)昼间区域噪声平均值39.15dB(A),夜间区域噪声平均值32.8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雪花啤酒厂点位)昼间区域噪声平均值49.17dB(A),夜间区域噪声平均值42.36dB(A)。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人民医院点位)昼间区域噪声平均值47.85dB(A),夜间区域噪声平均值41.1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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