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期间辐射安全监管
2020年05月28日 11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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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第11期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做好疫情期间辐射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疫情期间辐射环境安全,3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排查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对2家放射源使用企业和18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执法监管,重点就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场地环境剂量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报送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电离警示标识设立等安全防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填写了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利用监督检查表,经检查,我市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均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19枚放射源和33个射线装置均运行正常,但仍有部分医院存在制度和台账不健全问题。
下一步,一是提高认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保质保量得到整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检查程序,通过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和医疗机构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使用;三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抄送: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办信息科。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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