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辐射隐患排查 守住全民安全底线
2021年10月10日 09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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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进一步压实运营单位核与辐射安全责任,督促运营单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法治意识,提升全市辐射安全监管水平。9月7日至9月1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监管处四级调研员白召乐带队,深入我市开展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工作组一行先后前往卡若、江达、芒康3个县(区),对昌都市人民医院、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开投海通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次检查依托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围绕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场所、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
检查期间,工作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读,并明确了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通过检查,相关单位、企业提高了政治站位,加深了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认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将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抓细抓实,监督企业零隐患出现、确保全市辐射安全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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