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打造藏东清洁能源基地————昌都市高地建设典型材料
2023年11月08日 10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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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援藏省市企业的无私援助下,昌都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立足昌都水风光热等清洁能源资源禀赋,聚焦构建“一基地、两示范”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金沙江、澜沧江、藏东南玉曲河三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着力将藏东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确定开发时序。结合《西藏自治区“十四五”及中长期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编制了《昌都市清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昌都市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报告》《昌都市中小流域水电开发价值研究报告》,明确了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藏东南玉曲河三大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的开发重点、任务、时序等。力争到2025年,金沙江上游基地实现规模化投产,全区首条±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投运,金上清洁能源装机将达600万千瓦,成为全国水光一体化开发示范区;到2030年,金沙江上游、藏东南清洁能源基地基本建成,全市清洁能源装机达到约8600万千瓦;力争到2035年,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藏东南三大清洁能源基地全面建成,清洁能源装机将达到1.23亿千瓦,全面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发电量2200亿千瓦时,超两个三峡电站的发电量,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6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7亿吨,可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昌都市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试行)》,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构建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注重整体联动、实地研究,确保清洁能源发展规划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适应,并建立企业合作投资意向工作台账,确保跟进服务及时、项目进展动态更新。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叶巴滩、巴塘、拉哇、扎拉、如美、昌波水电站和金上清洁能源基地330万千瓦光伏项目、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目前已建成电源总装机容量为196.37万千瓦,在建清洁能源装机1293.1万千瓦(其中总装机容量水电943.1万千瓦,光伏350万千瓦),川铁供电工程(二期)500千伏交流正式投产。
三、坚持利益共享,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认真贯彻《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藏政发〔2022〕2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新落地的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项目,市级平台公司要以资本金入股三分之一”等工作要求,确保资源所在地的政府、群众在开发利用中获益。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库区移民政策知识宣讲,移民干部、开发企业员工培训等工作,水电开发企业和库区群众的政策法规知晓度、移民干部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尊重群众自身意愿的前提下,以劳务、运输等方式参工参建,增加群众收入,仅金沙江上游水电站累计直接捐赠或投入扶贫资金1980万元,累计为当地群众创收(含机械、车辆创收)超过1亿元。同时,引导各水电开发企业根据电站建设进度安排,按照岗位需求,制定招录计划,优先吸纳当地毕业生就业。华电金上公司按照“三定培养”模式,对当地15名大学生进行岗位培训后吸纳进电站就业。
四、坚持创新模式,壮大市属国有企业。坚持把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作为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昌都实际,提出了“连结援藏省市,充分考虑11县(区)及群众利益,共享资源、产业发展红利”的清洁能源开发工作思路。目前,采取“1+3+N”模式〔即:昌都市康电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个援昌省市推荐的国有企业+县(区)〕,成立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康电能投公司代表市、县(区)及群众持股,福建省、天津市、重庆市推荐的国有企业根据出资情况分别持股。经过多方协调、共同推动,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昌都市2023年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磋商中,获得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7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发权,进一步促进了市属国有企业在参与藏东清洁能源开发中逐步做大做强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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