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字上狠下功夫 打响藏东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06月07日 04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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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6个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有关要求,昌都市于2023年落实本级财政资金600万元,建成了全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确保了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解决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噪声污染防治问题。
一、精准选址,科学筛选点位。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合理布设是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2023年3月以来,以昌都市城区及10个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为基础,昌都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员多次带领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调研,经充分论证后,最终确定25个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其中卡若区7个、类乌齐县5个、察雅县5个、芒康县4个、八宿县4个站点)。
二、精细实施,推进平台建设。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包括声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平台、25个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子站。其中声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平台汇总并展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噪音实时监测数据,实现数据展示、数据分析、超标预警、数据传输(同步传输至市、自治区相关平台)等功能;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子站包括环境噪声主机、数采仪、气象监测单元、LED显示屏、车流量监测单元、视频监控单元、立柱、蓄电池及太阳能供电系统等。全面建成了以全市声功能区划为框架、以市县两级噪声自动监测子站为触手、以噪声监管平台为核心,打造了统一展示、全程掌控、全面覆盖的噪声智慧化监管“最强大脑”,有效实现前端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汇总、分析、预警,补齐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短板。
三、精确流程,健全共治机制。该自动监测系统投用以来,根据实时监测数据,结合全市噪声污染引发的扰民投诉等情况,与市文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建立健全了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细化社会共治举措,解决群众关心的噪音扰民热点问题,创造宁静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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