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抓”工作法 推动昌都高地建设
2024年11月15日 04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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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市委“22445”总体工作思路和副中心城市建设,坚持高站位统筹、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统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各领域取得显著成效,高地年度任务、项目、标志性工程、拟出台文件等各项工作均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全市高地建设高效推进。
一是抓高站位领导谋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和市人大、政府、政协市级领导为副组长的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并组建工作专班。组织编制了五年高地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等。高地每年召开4次专题推进会,听取高地建设进展,研究工作举措。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研究谋划和高频推动,为我市高地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路径,向全市各级各部门有效传导了压力,统一了思想。
二是抓高规格建章立制。为规范高地建设工作,我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了“1+1+N”制度体系,使高地建设工作规范、有序。两个“1”是编制印发五年高地规划和实施方案,“N”为配套的高地建设工作制度,包括每季度召开推进会制度、按月调度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约稿制度、专项组及办公室运转制度等。“1+1+N”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有力指导、规范了我市高地建设工作,确保了高地工作的有力有序。
三是抓高频次调度督促。为确保高地建设工作序时推进,我市坚持一月一调度模式,定期研究部署高地工作,并针对重点事项、滞后事项开展特定调度。此外,针对月调度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和单位发送《提醒函》进行提醒督促,通过调度督促,为高地任务压茬推进提供了保障,避免了工作欠账问题的出现。
四是抓全方位宣传引导。我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县党校学习内容。开设“星火高地讲堂”,每月面向市、县、乡开展生态文明培训。以世界环境日、8月生态月和8·15生态文明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性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并在虫草采挖期间组织到采挖点开展宣传。覆盖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宣传活动,使我市生态文化逐步形成,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共识得以广泛凝聚,进而转化为昌都市创建生态文明高地的强大合力。
通过以上举措,我市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成效明显,年度任务、标志性工程、高地项目、拟出台文件均按时完成,34项高地建设指标中32项走在全国前列,2024年各项任务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盘点要求序时推动。市域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表水体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Ⅲ类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良好,林长制工作得到国家表扬并在全区考核中排名第一,昌都市、丁青县、江达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贡觉拉妥湿地被命名为国家重要湿地,江达县雪巴沟、边坝县炯拉措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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