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2025年04月30日 03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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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丁青县结合河长制工作建立了县、乡(镇)、村3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13名、乡镇级河长22名、村级河长61余名。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共计巡河29人次,乡(镇)级河长共计巡河湖322人次,村级河长共计巡河湖24131人次,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各级河长组织全县1972名水生态保护岗位(含村级水管员),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全县河流岸线持续开展河湖及岸线垃圾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河湖垃圾8.7余吨。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培训考核,提高河长履职能力。定期组织河长培训,加强对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河长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河湖长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进行问责,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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