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冬厅长一行赴昌都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5年11月24日 04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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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至1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汪晓冬率调研组赴昌都市边坝县、洛隆县、卡若区、江达县、类乌齐县、丁青县等地,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并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调研期间,汪晓冬与昌都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同志全程陪同。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工作进展,并对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传达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部署。
调研组对昌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在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针对下一步工作,汪晓冬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科学谋划“十五五”,统筹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系统设计全域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扎实打好自治区七大污染防治战役,严格对标考核要求查漏补缺。三是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以“美丽细胞”工程为抓手,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四是加快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化整改办统筹督办职能,既要确保整改实效,又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汪晓冬特别强调,做好生态环保工作需把握“三个要”:一是站位要高。生态是“四件大事”之一,青藏高原是“亚洲水塔”,西藏作为青藏高原主体,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守护战略资源、巩固发展优势。要深刻认识生态环保工作是对发展方式的系统性规范,必须站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的高度统筹推进,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有机融合。二是立足要远。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生态环保规划必须兼顾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求。要加强与经济发展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实现政策联动、数据共享、监管合力,破解“盲人摸象”困境。三是工作要实。生态环保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要紧盯城乡结合部垃圾堆放、河道采砂等“隐蔽角落”,建立“清单化+网格化”排查机制。要依法依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典型案例曝光+示范项目推广”形成震慑与引导。要对普遍性、反复性问题(如污水直排、扬尘污染等)开展专项整治,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回潮。
下一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落实调研组要求,对发现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后续检查、评估重点内容。同时,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昌都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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