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入海排污口设置、溯源工作,有效管控入海污染物排放,现批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方法》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HJ 1406-2024)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方法》(HJ 1407-2024)
以上标准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2月28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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