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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公告

公告 2025年 第15号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见附件),现予公布。

  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控局

  2025年6月23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疾控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6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一图读懂 |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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