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95-4826586(传真)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达因卡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10月审批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批复文号 |
1 |
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察俄村察曲自然村灌溉水渠提质改造项目 |
察雅县 |
察雅县水利技术服务队 |
昌环审2024-113 |
2 |
八宿县林卡乡略觉村防洪堤工程 |
八宿县 |
西藏八宿县水利技术服务队 |
昌环审2024-114 |
3 |
云南西又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复配项目 |
察雅县 |
云南西又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昌环审2024-11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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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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