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
序号 |
整改任务 |
具体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推进情况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四、昌都市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力 |
2、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芒康县藏东康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种猪选育项目位于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紫曲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建设有高原液化气加气站;八宿县然乌湖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有西藏然乌国际自驾车房车露营营地和然乌湖洒咧营地;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建类乌齐县长毛岭至达雄村公路。 |
2019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蒙古大黑山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函〔2018〕42号文件精神),保护区调规后,芒康县康巴香猪养殖基地建设地点不属于西藏芒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2、紫曲河国家湿地内高原液化气站于2019年年底完成拆除,在2020年4月份对老站厂区开展植被恢复工作。目前,植被恢复成效效果较好。 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下达然乌湖洒咧营地和西藏然乌国际自驾车房车露营营地林地占用批复,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对八宿县然乌湖自驾游建设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对西藏翔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在两个月内完成林业手续审批手续补办工作。 4、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西藏宇豪实业有限公司(承建方)进行了罚款10000元处罚,并要求停止建设,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向自治区林业厅提交了《关于申请对类乌齐长毛岭达雄村公路相关事宜进行审批的请示》(昌林发〔2017〕63号),自治区林业厅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类乌齐县长毛岭乡达雄村公路工程涉及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事宜的复函》(藏林函〔2017〕328号)中原则同意实施类乌齐县长毛岭乡雄达村公路工程。 |
市旅发局 市交通局 市生态环境局 相应县(区)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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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昌都市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 |
1、昌都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据统计,2015年昌都市年污水排放量约680万吨,2017污水产生量约740万吨,而当年的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为286.03万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且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仍未实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丁青、左贡、江达3县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余7县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昌都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执行力度不够。扎曲、昂曲两河周边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存在侵占河道、倾倒垃圾、私搭乱建等问题;昌都市部分河流普遍施工弃渣和生活垃圾入河现象。 |
2020年12月31日前 |
一是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已于2019年8月开工,目前厂区支护和基础开挖,完成投资1550万;其余7县污水处理厂已按要求全部开工。二是市住建局于2019年12月对扎曲、昂曲两河周边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存在侵占河道、倾倒垃圾、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回头看,问题整改保持良好,无反弹现象。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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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工业、产业等园区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昌都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芒康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仅完成了规划工作;八宿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于设计阶段。 |
2020年12月31日前 |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1亿元,日处理规模1万吨;于201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8月16日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经开区于2019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陕西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截至目前运营公司正式投入运行。 芒康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7500平方米,总投资3441.15万元,日处理2000m³/D污水。 八宿县产业园区,2019年3月进行规划设计,7月下达概算批复;8月完成项目招标,由昌都市鑫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2019年9月份该项目开工建设,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目前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50m3/d,可以满足产业区污水处理需要,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0.13公顷。 |
芒康县八宿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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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八、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严不实 |
1、昌都市住建部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多建设运行管理不规范。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无法满足实际污水处理需要,二期工程迟迟未建设。城市建设施工扬尘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其他工作长期坚持 |
1、2019年,我市各县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了问题整改,确保运行管理规范;另外开展了2019年度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考核评定工作。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上报2019年度本地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考核工作台账的通知》文件精神,一是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50869—2013)》等标准规范,完成了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均达标;二是按照《西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要求,对建成正式投用的昌都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最后综合得分为88分,考核合格。 2、昌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支护桩基础施工,目前完成52根桩的浇筑,累计完成投资1550万元 3、针对城市建设施工扬尘,一是为加强各县(区)施工扬尘管控工作,市住建局与各县(区)住建局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及追责制度,从源头上强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昌都市房建和市政扬尘污染投诉举报机制,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三是进一步补齐防尘措施和手段,明确高空和地面两个防尘部分的具体措施,为做好高空防尘,要求各工程建设项目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建筑外围密目网的完整性和封闭性,并增设高空雾泡机及施工过程中增加溜槽等相关措施,有效的强化了高空扬尘的防治工作;为有效管控地面施工扬尘,要求各建设工地按相关规定搭设施工围挡、围栏、围墙以及路面硬化、对裸露的挖填土方进行了覆盖,增设了洒水车、防尘喷雾系统,有效的控制了地面施工扬尘问题。四是制定印发《昌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出入冲洗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着力治理建筑垃圾运输抛洒,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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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不规范,运行管理不到位 |
1、昌都市部分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管理不规范。现场抽查发现,贡觉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只有2口,且均为枯井,无法满足日常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需要。丁青县垃圾填埋场无标识标牌、无相关台账,未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导排气、监测井等设施。类乌齐县垃圾填埋场导气石笼、监测井等设施设置不规范,垃圾填埋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覆土作业。八宿县垃圾填埋场未按照规范要求采取分区填埋方式,入场垃圾无序堆放,碾压覆土作业不到位,防洪沟清理不及时。 |
2019年6月30日前 |
1、贡觉县聘请重庆天域地勘测绘昌都分公司,在原有2口地下水质监测井深度基础上,向下深挖70米,目前已可以满足日常地下水质环境监测工作需要。 2、丁青县,已设置标识标牌,建立台账,按照技术规范完成导排气、监测井整改。 3、类乌齐县,制定了一系列垃圾填埋场管理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规范导气石笼、监测井设置;强化覆土作业,确保填埋处理流程规范。 4、八宿县,调整垃圾填埋场作业方式,划分垃圾网格片区,分单元作业;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归类分拣生活垃圾,建立健全出入场登记台账,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每填0.3—0.4m垃圾,即进行覆土碾压,确保垃圾容量达到0.7—0.8t/m³;已完成防洪沟清理工作,并形成随查随清的长效处理机制。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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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二、企业(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避重就轻 |
4、贡觉县亚达砂石厂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未有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边界不明,未设置标识标牌,沉淀池设置不规范。 |
立行立改 |
贡觉县亚达砂石厂已完成了标识标牌设置工作,明确了生活区、筛选区、沉淀池、堆料区等区域,用网围栏明确了厂区边界,并投资10万余元改扩建2座沉淀池。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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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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