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方法的通知》(藏政发〔2021〕13号),我市对相关县(区)申报的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县(区)4份、乡(镇)64份、村(居)448份工作报告进行了预审,经综合评定,先对昌都市2023年拟推荐申报的4个县(区)64个乡(镇)、448个村(居)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31日(7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方式,受理、接待反应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处置中心
联系人:旦增旺久 ⠂ ⠂ 联系电话:17708910256
传真:0895-4819815 电子邮箱:cdhbjyjzx@163.com
附件:《昌都市2023年度拟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乡(镇)、村(居)名单》
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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