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相关单位、企业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第九条;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
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
5、《昌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
四、受理机构:
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五、决定机构:
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六、申请条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且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有审批权限的的建设项目。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 名称 |
材料 要求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 份数 |
来源渠道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表 |
原件 |
1 |
0 |
建设单位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原件 |
1 |
0 |
建设单位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类项目提供) |
原件 |
1 |
0 |
建设单位 |
4 |
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应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
复印件 |
0 |
1 |
建设单位 |
5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
原件 |
1 |
|
建设单位 |
6 |
现场调查影响资料 |
光盘 |
1 |
|
建设单位 |
7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 |
复印件 |
0 |
1 |
建设单位 |
8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要求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
复印件 |
0 |
1 |
建设单位 |
八、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及时限: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设计委托文件等),容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受理→特殊环节(技术评估)→审查→决定
十、办理时限: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十二、注意事项:
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请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s://beian.china-eia.com;“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已于2021年正式启用,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需同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114.251.10.205/#/eia;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系统不会推荐任何环评公司开展业务,同时也不会指定任何环评公司,建议有编制需求的建设单位前往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环评公司信用、历史业绩、公司实力等信息后择优选择,网址为:http://114.251.10.92:8080/XYPT/center/login。
十三、咨询及预约办理电话:0895-4826586
十四、办公地址:昌都市达因卡达瓦路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楼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
夏季:9:30-13:00 15:30-18:30
冬季:9:30-13:00 15:30-18:00
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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