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自2026年1月11日至2月11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政治监督要求,重点检查聚焦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聚焦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找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信访受理范围: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7389952228、13908953736、18708088850。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门口、茶马广场、昌都市菜市场、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巡察组联系箱。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每日9:30—18:0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月7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6年1月11日
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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