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来古冰川封禁保护期间的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冰川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冰川生态系统原真性与完整性,现就来古冰川生态保护违法行为举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来古冰川全域及冰缘生态敏感区,下列行为可举报:
1.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禁区域,开展旅游、探险、放牧、露营等活动的;
2.擅自取冰、采石、采砂、取土,破坏冰川体及周边生态地貌的;
3.攀爬冰川、近距离接触冰体,或在冰川及周边刻画、遗留垃圾、排放污染物的;
4.违规搭建临时设施、破坏冰川监测保护设施的;
5.组织或参与无资质冰川探险、影视拍摄等活动,扰动冰川生态环境的;
6.其他违反冰川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危害来古冰川生态安全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请提供具体违法事实、地点、影像资料及联系方式,便于核查:
举报电话:0895-4563479
举报邮箱:cdsbsxhbj@163.com
来访举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八宿县分局办公室
举报箱:冰川附近已长期设立4处举报箱,可就近投递举报材料。
三、举报须知
实事求是举报,严禁捏造诬告。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立案的,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一般举报线索7个工作日内反馈进展,复杂线索可延长并告知。
恳请社会各界携手监督,共同守护来古冰川珍贵自然遗产。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八宿县分局
2026年2月11日
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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