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19 年9月2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科目编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
(二)负责地方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地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昌都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参与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和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及执法监测;指导各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工作。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起草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
流。
(十一)配合市委、市政府接受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昌都建设,打造昌都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与市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5.与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
二、昌都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单位构成
市生态环境局共设置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与标准科、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环境监测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水与大气环境科、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辐射安全监管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政工人事科(财务科)。
市生态环境局人员编制 19 名。部门领导职数 5名,科级领导职数 13 名。
市生态环境局在卡若区、江达县、贡觉县、察雅县、芒康县、左贡县、八宿县、洛隆县、边坝县、丁青县、类乌齐县 11 县(区)设立生态环境分局,正科级,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如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卡若区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的监督、行政执法及执法监测工作。共核定行政编制 33 名,每县(区)行政编制 3 名,每县(区)局领导职数 2 名。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昌都经济开发区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主要负责昌都经济开发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准入等工作的监督、行政执法及执法监测工作。核定行政编制 2 名,局领导职数 1 名。
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我局公务车辆编制5辆,实有公务车辆7辆,2辆待报废。
第二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收入4470.1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0.1086万元。2019年度支出2361.7226万元。 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54.9082万元,支出减少1053.4778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4470.1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0.108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2361.7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9735万元,占总比44%,项目支出1312.7491万元,占总比56%。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9年度收入4470.1086万元, 2019年比2018年增长1054.9082万元,增长30.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740.843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长17.5819万元,增长2%;商品和服务支出298.4008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长87.31万元,增长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292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0.1068万元,减少1%;专项支出为1312.7491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1158.2629万元,增长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数2361.7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8434万元,占总支出比31.37%;商品和服务支出298.4008万元;占总支出比12.6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7292万元,占总支出比0.41%;专项支出1312.7491万元,占总支出比55.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2361.7226万元。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40.84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6116万元,津贴补贴360.4164万元,奖金33.6584万元,伙食补助费16.47万元,养老保险缴费73.54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95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7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046万元,住房公积金54.6633万元,医疗费4.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255万元。
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98.4008万元,其中:办公费13.2325万元,印刷费0.185万元,手续费0.2375万元,水电费21.6139万元,邮电费4.3594万元,差旅费61.9541万元,其他交通费2.5374万元,税金及附加0.1614万元,专用材料费1.716万元,维护费2.409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9.6480万元,公务接待费2.686万元,工会经费8.142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4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597万元,公务车购置133.68万元。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29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2372万元,医疗费补助2.16万元,奖励金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2万元。
四是专项经费支出1312.749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37.4703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910.4288万元,污染防治264.85万元,本年追加项目7个,追加项目经费1966.7053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168.4322 |
166.014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4.784 |
2.686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63.6485 |
163.32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9.9682 |
29.648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133.68 |
133.68 |
|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8.4322万元,决算数166.014万元,决算比上年增加133.1266万元,增加率为404%,因购置两辆公务车。
1、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方面:2019年末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方面: 2019年公务接待费2.68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2143元,增长率为8%,2019年共接待工作组10批次,共接待人数219人。增加原因:2019年接待工作组批次及人数增多。
3、公务用车方面:我局正常运行的公务车辆共7辆,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4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6776万元,减少率为5%。减少原因:我局加强了公务车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维护费等,2019年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8.4008万元。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项目共计19个,总经费预算数3376.5417万元,上年结转数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3376.5417万元,支出数1312.7491万元,占总支出的55.58%,其中:
1、环保考核项目:经费预算20 万元,支出7.52万元,结转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37.62%,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通过开展考核提升11县区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同时考核优良县区有生态补偿资金用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环保宣传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支出19.87万元,结转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4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提高民众环保意识、民众参与环保行动。
3、治理建设专项经费:经费预算13.82万元,支出13.26万元,结转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5.95%。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政治思想素质有所提高、领导班子能力有所增强,党员教育管理有新局面、支部建设有新进展、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新变化。
4、招商引资奖励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支出0万元,结转10万元,完成预算的0%,资金年底下达,暂未支出。
5、三江流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经费预算450万元,支出150.4万元,结转299.6万元,完成预算的33.42%。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进行流域基本信息调查、流域经济社会影响调查、水生态环境调查与分析、流域生态服务功能调查、服务功能等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后续工程优化建议。
6、监测、耗材、实验室标准化项目:经费预算400万元,支出42.89万元,结转35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备足监测任务日常消耗,完成了日常辖区内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强化了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实验分析能力,通过前沿的实验室设计规划,实验室应用经验的传承,努力寻求灵活性与需求差异性之间的平衡点,不断拓展实验室的可用空间;建成后的实验室既经久耐用满足苛刻的工作环境要求,还能灵活变更满足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于2019年底完成招标程序,本年度暂未开始施工未拨款。
7、环保执法检查项目:经费预算63.7万元,支出30.28万元,结转33.42万元,完成预算的47.53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以个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持续提升队伍战斗力,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8、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经费预算114.45 万元,支出114.45万元,结转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昌都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位于卡若区孜通坝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建成于2012年3月,总投资826.25万元,2015年8月,正式由昌都市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托管运营。该处置中心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来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达到安全处置的目的,设计日处理医疗垃圾3吨。
9、公务车保险项目:经费预算5.9336万元,支出5.93万元,结转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实现了对公务车辆的预期可能发生风险的保障。
10、环保督察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支出52.8万元,结转47.2万元,完成预算的52.8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向全社会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采取多样式的环保宣传方式,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群众企业的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和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全民参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1、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试点奖励资金:经费预算500万元,支出0万元,结转5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12、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支出0万元,结转1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13、2019年七城同创宣传项目:经费预算80万元,支出0万元,结转80万元,完成预算的0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提高民众对七城同创的认知度、参与度。项目在本年度未实施。
14、2018年环保督察项目:经费预算26.7053万元,支出26.7053万元,结转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向全社会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采取多样式的环保宣传方式,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群众企业的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和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全民参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5、固定资产处置返还:经费预算14.322万元,支出9.27万元,结转5.05万元,完成预算的64.71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用于资产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及弥补单位食堂运转缺口等支出。
16、水源地保护项目:经费预算27.614万元,支出2.11万元,结转25.5万元,完成预算的7.65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持续提高保护水源地环境意识,保障饮水安全。
17、环境影响评价问价技术评估经费:经费预算130万元,支出37.26万元,结转92.71万元,完成预算的28.66 %,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完成2019年上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本年度项目数量锐减,经费未完成支付。
18、环境监管网格化:经费预算500万元,支出0万元,结转50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确保全民参与,满足公众对环境状况知情权,可随时投诉与举报环境违法及污染事件,提高公共区域人均环境保护意识,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提高环境网格化监管上下联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指数。本项目5月份正式启动项目设计,7月底完成项目设计方案,8月份启动招投标,9月下旬中标单位着手项目实施,年底无支出。
19、经开区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置:经费预算800万元,支出800万元,结转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使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593.67万元,累计折旧408.31万元,净值2,185.3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1,835.59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3.99 %;通用设备 261.11 万元,占 11.95 %;专用设备 32.45 万元,占 1.48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56.21 万元,占 2.57 %。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114.45万元;公务车购置133.68万元。
第四部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科目编码名词解释
我局2019年财政事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编码:
(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方面的支出。
(2110105)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发面的支出。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
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藏ICP备13000004号-1 藏公网安备 54212102000004号
昌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及邮箱:0895-4831144,cdwangxinban@163.com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895-4822284 邮箱:cdhb48222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