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大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现将2025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昌都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等制度,印发《昌都市市(中、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昌都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修订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则,构建起“制度管权、依规行政”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专业支撑。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全程把关,全年累计审查合同协议、行政处罚案卷等各类法律文书数21份,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
(二)深化法治学习,筑牢依法履职意识。一是聚焦核心内容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系统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思维。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专题学习辅导52余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寺庙12人次,千名干部进千村隐患大排查和宣讲活动11人次。高标准完成机关工委组织在我局组织开展的“比认识、比思路、比成效”现场观摩活动。三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推进执法证办理工作,通过案例研讨、现场实操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执法队伍依法履职。
(三)健全法治机制,规范行政决策流程。一是严格重大决策程序。对涉及生态环保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决策,杜绝个人单独决策现象。二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在官方门户网站开辟行政处罚公开专栏,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流程、结果等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立法与制度衔接。《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职责分工与禁止性行为,填补本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空白;深入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累计完成2018—2025年49个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结案,结案率为96.8%。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监管效能。一是推行精准监管模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纳入统一平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依托“智慧生态”统一监管平台,通过61个排污监测点和166个监控设备实现实时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度。二是严格案件办理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办理案件,对罚没款合计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含)的行政处罚案件,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后,需报请局党组会进一步研究决定的双重把关机制。修订印发《昌都市生态环境局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企业5万元以上、个人5000元以上罚款案件纳入集体审查范围,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动。统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文旅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绿盾”行动、河道“清四乱”等专项检查,将生态保护纳入岗位职责,构建部门协同、乡(镇)联动、群众参与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同时发放环保联系卡1585份,建立群众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直接联系渠道,让群众问题有处举报、诉求有处反映。今年累计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检查2046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434余人次,发现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要求限期整改409家,已查处19起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36.769万元,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41件,全部办结。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坚决落实“两高”企业和项目零审批、零引进政策,目前已审批环评报告书1个、规划环评2个、报告表94个,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区域和行业规划,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主动协调指导项目业主,优化缩短环评审批流程,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高效环保服务,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严格排污许可审核,新增及重新核发10张排污许可证,目前全市持证企业达126家。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坚持以3月平安建设宣传月、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为重要宣传节点,将生态与普法相结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全面宣传,开展“六五”现场宣传1次,会同市委宣传部举办“六·五”新闻发布会,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活动20余场,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4次,发布2024年环境状况公报,发放宣传资料物品8.9万余份,发送宣传短信达500余万条,宣传教育群众近2万人次,制发大气污染防治漫画,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生态环境保护共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学习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执法能力存在短板。随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凸显,部分基层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影响执法效率和质量。三是普法实效仍需增强。普法宣传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农牧区、寺庙等特殊群体的精准普法方式不足,群众主动运用法律维护环境权益的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全面聚焦短板弱项问题,强化系统治理和提升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地见效。一是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法治竞赛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专项法规的学习,推动依法护生态能力提升。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执法证办理进度,充实执法力量;通过“传帮带”、异地交流、专项实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更新执法装备,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与司法机关衔接,形成生态保护法治合力。三是优化普法宣传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三单两书”普法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宣传方案;创新“法治+文艺”“法治+双语”“法治+动漫”等宣传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提升群众法治参与度。四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则,深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实现执法与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加强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固废处置等重点领域的法治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法治力量守护昌都生态安全。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坚决扛起生态保护重任,守护好昌都的绿水青山、冰天雪地,为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昌都力量。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5日
主办: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因卡达瓦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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