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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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推进“白色污染”治理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为推进污染防治重点工作,10月24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4家部门,对茶马广场周边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桶装水经销商等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工作人员)8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昌都市持续打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指导,通过现场核查、“以案释法”、宣传讲解等方式,警示告诫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突出检查重点本次检查以市区建成区为重点,实地核查了互惠互利超市、名创优品、汇荣色彩化妆店、新华书店、仁一济大药房、济世堂大药房、玉龙泉桶装水经销商等9家经营单位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情况,经核查,截至目前有新华书店、互惠互利超市已全面使用符合规范的可降解材质包装制品;名创优品、汇荣色彩化妆店及药房等6家经营单位仍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玉龙桶装水经销商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刮碰情况,在水桶外加套1层不可降解塑料袋。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已责令使用不符合规范塑料袋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

注重宣传教育在现场核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向经营单位细致讲解了上海市徐汇区思贤餐厅、深圳市南山区白领御膳餐厅、海口琼山仁智超市等因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被处罚案例,同时向经营单位负责人讲解了不可降解塑料袋对环境和人体产生的严重危害,警示告诫经营者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可降解材质包装制品。

明确时限要求按照《昌都市持续打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中“2023年底前,昌都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及餐饮打包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要求,执法人员告知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可降解塑料袋替换工作,尽快使用符合规范的可降解材质包装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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