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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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民政府:

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目前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党组的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倡导绿色生活,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大力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5月份开始,我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联合30家单位、企业及学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昌都市生态环境状况及保护情况、“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播放《2020昌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纪实》宣传片、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短信、深入到寺庙开展文明煨桑宣传、向学校征集生态环保征文、征画等活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参与总人数达51万余人次,受众群体覆盖全市范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活页达2.2万余份,发放环保子母袋、虫草袋、毛巾、雨伞、围裙、雨衣、车载垃圾桶等各类宣传物品达2万余份,发送温馨提示短信达8万余条。二是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工作范围内,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开展执法检查,更多的是向企业、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企业、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三)监督和服务并举,担当与作为齐行。一是从严环评审批,持续规范环评登记表,加强备案审核工作,简化审批流程,制定实施了《昌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试行)》《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告》,2020年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45个(不含实施“告知承诺制”41个),网上登记环评手续1361个;对存在违规备案嫌疑9批次227个问题登记表移交相关县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针对疫情期间,环评专家无法来昌的实际,我局以电子信息传输环评资料,由专家“在家”审核,不但没有耽误审批时间,一定程度上还提高了审批效率。完成118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其中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4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14个)。对4个项目未在规定修改时限内作出了技术评估流程的决定;对10个编制资料不合格项目作出了终止技术评估流程的决定;对2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不完善的作出了二次复核的决定;对1个建设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作出了不予批准的决定。二是从严监察执法,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突出对矿产、水电开发和重点排污企业、大型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37余人次,检查企业950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项目)41家,处罚金203.26万元。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的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区域特点,展现地方特色,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一季度医疗行业专项行动”、“四月经开区在建项目专项检查行动”、“五月砂石专项行动”、“八月水电开发和基层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十月固废检查专项行动”、“十一月入河排污口检查”等行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组织11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了重庆市巴南区、自治区领导专家、专业机构赴我市授课16次,对矿山企业、水泥行业及污水处理、交通等项目进行了现场教学执法培训5次,参与练兵人员800余人次。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赴日喀则市、林芝市、山南市学习铁路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经验,为川藏铁路昌都段建设的环境监管积累经验。

(四)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在原环境监察支队的基础上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实行“局队合一”,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队自机构改革之后共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案件受理科、执法科,共核定参公编制12名,实有干部6人,空编6人,核定科级职数6名,实配备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空缺职数3名,目前机构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二是加大“三线一单”编制,先后6次与自治区划分领导小组和市相关单位、各县区对接,现由自治区调整审核结果。三是从严排污许可证办理,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点行业排污清单为基数,核发107张排污许可证。并开展了排污许可“回头看”,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排污四是探索跨流域监管执法共享机制,由我局牵头,于10月8日—12日,成功举办了澜沧江、金沙江、怒江“三江”上游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生态环境系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会议邀请了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甘孜州、青海省玉树州、云南省迪庆州、四川阿坝州生态环境局、河海大学、中机中联有限公司等领导和专家,通过现场交流、专家学者授课、签订协议等方式,建立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预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作机制。五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昌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对2020案件的筛选,启动了察雅县公路K79+980至巴日乡公路改扩建工程、类乌齐县菱镁矿矿区修建道路生态破坏案件,目前,该2个案件由自然资源局和我局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复核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2020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具体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主要是站在全市角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根据工作实际对市、县(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能力提升不够,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度创新不够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管。继续实施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格环评审批,确保落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和行业规划、污染物排放要求,严禁“三高”项目落地;落实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三同时”监管和环保竣工验收,确保环境保护措施与项目主体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协调推进“三线一单”划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干部选拔任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挂钩机制;争取实施大气、水在线监测项目。

(二)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水平。硬件方面,根据我市执法高频事项,新购置执法、监测、应急等相关设施设备,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土壤信息化平台。软件方面,鼓励干部职工在职学习,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援藏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培训或跟班学习,适时开展县域交叉执法检查和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跨流域执法检查,提高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环境监管能力水平。

(三)继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寺庙、进社区等活动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依托“6.5世界环境宣传日”“生物多样性日”“地球日”等生态环境纪念时间节点和环保部门网站、两微、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牌等平台,提高全市各族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认识,让广大群众主动关注环保、自觉参与环保、积极监督环保,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0日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12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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