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
2026年01月18日 10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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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昌都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同意《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昌都市2026年本级预算。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应海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历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和九项重大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以更高效能实施有力监督、以更高水平汇聚代表力量、以更高标准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昌都贡献人大力量。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审核丨刘晓江
终审丨杨青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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