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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

2026年01月18日 10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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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庆伍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预期目标以及重大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二届历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和九项重大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用好“点线面”方法论,处理好质与量、稳与进、内与外的辩证关系,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定发展信心,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昌都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昌都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昌都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同意《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昌都市2026年本级预算。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应海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历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和九项重大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以更高效能实施有力监督、以更高水平汇聚代表力量、以更高标准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昌都贡献人大力量。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历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和九项重大任务,始终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涉黑涉恶、个人极端、诬告陷害、阻工扰工、网络暴力等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建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历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和九项重大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引领、做实主责主业、坚持民生为本,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特别是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涉黑涉恶、个人极端、诬告陷害、阻工扰工、网络暴力等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建强过硬检察队伍、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更加有力保障国家法律在昌都得到统一正确实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丨魏健楠 杨顺芳

审核丨刘晓江

终审丨杨青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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